鲁网10月11日讯(见习记者 季明智 记者 罗燕)10月10日晚间,江苏日明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(日明消防.834619.OC)发布终止收购济南华鲁消防设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为“华鲁消防”)100%股权的公告,公告称因华鲁消防未配合收购工作进行,导致收购工作无法继续,日明消防要求华鲁消防支付收购款及违约金共312.2万元。
华鲁消防位于济南市章丘区,2006年2月24日成立,注册资本100万元。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的华鲁消防2016年年报,董晓君出资90万元为第一大股东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,董兆凯出资10万元为第二大股东。华鲁消防主要从事消防设备、消防产品的制造、销售,灭火器的维修及其他消防设备的维修等相关业务。
记者查阅收购公告了解到,在2014年12月18日,日明消防与华鲁消防股东董晓君、董兆凯签署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以220万元收购董晓君持有的华鲁消防88%股权和董兆凯持有的华鲁消防10%的股权。但因其灭火器认证恢复期限延期,存在客观违约,双方于2016年12月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,将原协议以220万元收购华鲁消防98%的股权,变更为以225万元收购华鲁消防100%的股权。收购完成后,华鲁消防将成为日明消防的全资控股子公司。
日明消防在公告中称,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,但董晓君、董兆凯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理好全年的财务和税务资料,并未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,由此导致收购工作无法继续。根据《股权转让协议》相关规定要求董晓君、董兆凯返还公司为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而支付的价款共计268.2万元以及违约金44万元,总计312.2万元。
日明消防位于江苏省,主要从事灭火器及干粉灭火剂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等工作,与华鲁消防所处行业有较为紧密的联系。2015年12月3日进入新三板基础层。今年上半年日明消防实现营收2005万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1.64%,净利润方面则出现大幅下降,由上年同期的46.7万元降至-36.2万元,降幅达到177.59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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